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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2025-10-3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扎实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鼓励和表彰在实施创新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

        金奖不超过30项;

        银奖不超过60项;

        优秀奖不超过700项。

    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

        金奖不超过10项;

        银奖不超过15项;

        优秀奖不超过50项。


参评条件

    参评专利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应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参评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专利权人是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截止时间

    各推荐单位报送推荐项目及材料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23日。

 (备注:各省及有关推荐单位还会提前)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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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运营:张经纬

审核:衡盛楠 张经纬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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