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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力挺”,利好新型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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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力挺”,利好新型储能!
2025-01-07
698
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的《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要提升新型储能调用水平。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优先调度新型储能,实现日内应调尽调,减少弃风弃光。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各类调节资源调用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调节能力的建设优化,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24年7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印发的《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中,曾明确提出要在2024年—2027年重点开展9项专项行动,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效。而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即为落实《行动方案》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行动的配套专项方案。
近年来,为持续加强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国家能源局先后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全国灵活调节煤电规模超过6亿千瓦,跨省区电力资源配置能力超过3亿千瓦,抽水蓄能累计规模达到5591万千瓦,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5852万千瓦/1.28亿千瓦时。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不断提升。
不过,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也指出,当前,我国调节资源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我国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2亿千瓦,预计“十五五”将延续快速增长态势,大幅增加系统消纳压力。
而调节能力建设缺乏统筹优化,存量调节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价格、市场机制等有待完善,亟待做好调节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加强调节能力规模、布局与新能源发展的衔接,加大力度统筹现有调节资源高效调度利用。
为此,《实施方案》在编制调节能力建设方案、完善调节资源调用方式、完善调节资源参与市场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
首先,在编制调节能力建设方案方面,结合《行动方案》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实施方案》提出探索煤电机组深度调峰,推动最小技术出力达到新一代煤电指标,同时煤耗不大幅增加。结合《行动方案》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行动,积极布局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建设,充分发挥新能源主动调节能力。《实施方案》要求在统筹安排各类调节资源建设规模基础上,结合系统供电保障和安全稳定运行需要,改造或建设一批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新型储能电站,切实发挥好支撑电力保供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功能。
其次,在完善调节资源调用方式方面,《实施方案》提出电力调度机构制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细则,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优先调度新型储能,实现日内应调尽调。同时提出差异化发挥抽水蓄能电站调节作用,按照电站定位确定调节服务范围。经济合理调用各类煤电机组,最大限度发挥煤电机组经济调节能力,尽量减少主力煤电机组频繁深度调峰、日内启停调峰。
最后,在完善调节资源参与市场机制方面,《实施方案》强调完善峰谷电价机制,对电力现货运行地区,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峰谷价差;对尚未实现现货运行地区,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提升峰谷差价经济激励水平。《实施方案》明确加快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以市场为导向确定容量需求和容量价值,引导各类资源向系统提供中长期稳定容量。
《实施方案》强调,调节能力建设方案要基于电力市场供需形势、市场电价水平、系统净负荷曲线等开展长周期仿真测算,评估调节能力经济性和对当地电价水平影响。
来源:证券日报网
运营:张经纬
审核:衡盛楠 张经纬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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